关于征集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与应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者:任蓓华发布时间:2020-10-12浏览次数:1343

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全面强化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的要求,总结近年来本市体育、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与应用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发挥教育设施设备在体育艺术课程改革和教学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体育艺术设施设备使用效率,提高校内课程育人效果,市教委将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征集体育、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与应用优秀案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取体育、艺术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设施设备应用效果好,能有效地解决教学难点、提升教学效能的案例,可以是设施设备与教育教学的有效融合或教育设施设备升级与应用等,归纳特色亮点,总结经验模式,提炼实用价值。
二、征集要求
(一)主题突出。报送案例应当符合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课程改革要求,凸显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应用,特色鲜明、方法科学、运用合理,切实展现教育设施设备在解决教学实践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和教学效果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文体规范。案例内容分为配置概况、特色亮点、课程设计三部分。案例编写要立意明确、论点清晰、方法科学、逻辑严谨、结构完整、资料真实、引证和图表规范,关注细节,体现教学效果。
(三)申报材料。(1)文字素材:提交《上海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与应用案例征集表》(附件),每篇案例不超过3000字。(2)图片素材:提供反映设施设备特色和开展教学活动的照片,总数不少于8张,标注照片内容标题。格式采用jpeg或png,比例16:9,每张照片控制在1M~5M,精度不低于300dpi。
三、征集办法
(一)各区教育局评审报送不少于6个优秀案例,体育、艺术教育设施设备案例各不少于3个(涵盖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       (二)各校于9月14日前将《上海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与应用案例征集表》(附件)及案例电子稿及照片原图,体育报送至小学、初中、高中体育教研员;艺术报送至区教育局德体卫艺科科,艺术案例电子稿发至1689978476@qq.com。
四、成果认定及推广
市级评审遴选出的一批体育艺术教育设施设备优秀案例将进行拍摄展示,汇编成册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 小学体育教研员 朱晓玲
         初中体育教研员 朱毅
         高中体育教研员 李荔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设施设备建设与应用
案例征集表

                                                                                                           杨浦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