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周教导处公告(11.4——11.8)
1.本周为(期中)阶段练习周。
(1)三——五年级统一阶段练习时间为:11月7日(周四)数学、英语;11月8日(周五)语文。
(2)请各学科老师间相互合作,协调课务;如有困难,请由教导处调整。
(3)阅卷要求:备课组长组织组内流水批改。
(4)质量分析要求:请于11月15(下周五)前上传试卷分析。
(5)一、二年级随进度安排,备课组统一择日做随堂小练习。
2. 11月6日(周三)放学前,请语文教师上报考评课日期、节次和课题。(考评课于14周前完成)
3. 11月8日(周五)下午1:30,部分学科教师带领学生,前往新校区拍摄宣传
片。
4. 11月9日(周六)补上11月5日(周二)的课程,请老师们相互提醒。课后社团及看护班照常进行。